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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第一季度集中学习

发布日期:2025-03-10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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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视频《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》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,并由中心领导李毅萍带领,集中学习了以案释纪《党员干部可不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》。

 

通过观看视频,与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,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,提升大局意识、锤炼党性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

 

 

以案释纪《党员干部可不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》,讲的是一位张副局长未经请示,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参加活动,置纪律规矩于不顾,受到了组织的处分。

 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十一条 (三)明确规定: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,情节较重的,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。这警示我们,身为党员干部和 国家公职人员,就要遵守更严格的纪律和规矩、担负更多的责任,决不能耍小聪明,置纪律规矩于不顾。广大党员干部 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清醒地认识到外出乃至出国(境)绝非个 人私事,必须向组织报告,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,未经批准决不能擅自出国(境);要时刻做到心中有组织、有纪律,让守纪律、懂规矩、知敬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
 

 

“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等请示报告不是小事,而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强不强、组织纪律严不严的试金石。 作为党员干部,必须强化组织观念、程序观念,该请示的请 示,该报告的报告,决不能我行我素、任性而为。”李毅萍主任在总结发言中强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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